本报讯 【记者 赵秋女】 从6月1日开始,我市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此举将打破以往户籍区域限制,极大方便市民自主就近选择,并满足外地户籍在溪居住人员婚姻登记需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利化水平。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试点期限、试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压实责任,落实试点任务,并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完善登记保障配置,编制“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印发宣传册,落实服务规范,坚持预约登记制度,最大限度缩短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试点时间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试点期为2年。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不包含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类型。非本市户籍但获得本市居住证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居住证和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