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评比中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一项荣誉,是反映一个地方发展实力、文明程度、整体形象的最大品牌,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8月27日,我市启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力争在第一个3年的创建周期里,实现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的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上级下达给我们的任务,而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顺势而为,自我加压,为群众谋幸福,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创城工作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全社会发动、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参与,促进全市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积极推进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为推动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领域宽,涉及部门多,必须强化大局意识,真正担起责任,提振精神,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昂扬姿态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务实作风,坚决落实好创城各项任务目标。创建工作能否高质量推进,关键在于凝心聚力,形成强大创建合力。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摒弃“创城是额外负担”的错误认识,坚定创则必成的信心,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我市于2010年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初步具备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条件。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件箭在弦上、其势已成的大事,是一件毫不含糊、没有退路的要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进本溪振兴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市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定地迈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一步,只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为了实现创城目标,我市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部署了8个方面27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其中要重点实施的12项工程,已经明确了任务清单。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与“十四五”开局任务和各领域工作无缝衔接,有机结合,紧盯《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以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为主要抓手,全面聚焦发力,明确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创城工作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创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加大创城力度,让创城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亲自挂帅,亲自推动,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坐不住”的紧迫感和“慢不得”的责任感,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鼓作气,坚决打赢创城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文明幸福之城。要抓达标,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对照测评体系标准,一项一项抓落实、促达标。要抓硬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品位。要抓根本,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始终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贯穿到创城全过程,把环境育人和人育环境有机统一起来,让每个市民群众都成为展现和传递文明的使者。要严管理,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在落细落小、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切实“建”出良好城市环境,“育”出市民文明习惯,打通创城难点堵点。

  文明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光荣和梦想,也凝结着本溪人的幸福和未来。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机制,构建高质量城市发展生态,推动城市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共同开创文明本溪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