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协同推进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提升全市消防指战员职业健康水平。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升全市消防指战员职业健康水平,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

  协议规定,卫健部门定期对消防救援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传授简易急救等医疗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为全市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巡诊等相关服务。同时,协议还明确了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重点医院为消防救援人员就医定点医院,并开通“消防救援人员就医绿色通道”,设立优先窗口,在挂号、缴费等窗口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确保消防救援人员便利、快捷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