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无可厚非,饮酒不开车是驾驶员的最基本常识,可总有少数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2021年最后一天夜间,溪湖路后湖公园门前就有一名男子涉嫌醉酒驾车肇事,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

  2021年12月31日跨年夜,溪湖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23时52分左右溪湖路后湖公园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受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私家车和一辆出租车,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受伤,民警发现私家车驾驶员杨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现场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血液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99mg,其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据了解,驾驶员杨某是一单位大货车司机,当晚19时自己在家喝酒庆祝跨年,由于第二天需起早出车,怕第二天早上起不来,便想半夜就回单位宿舍住,杨某在家休息到23时许,认为自己已经醒酒并觉得道路偏僻,再加上岁末跨年交警都会回家休假,不会再上路查酒驾,便存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没想到在后湖公园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杨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将受到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探亲访友、亲人团聚,生命至上,要切记交通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报记者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