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枫林】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医保服务中心了解到,市税务局、市医保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度本溪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核定缴纳有关事宜的通告》,《通告》就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我市目前采取“医保核定,税务征收,医保到账”的模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业务。为了使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市税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积极探索“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缴费便利度,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税务征收管理系统与医疗信息保障系统已经实现全面对接。

  《通告》强调,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补缴)医疗保险费需要先到市医保中心或县(区)医保分中心进行核定,我市实行按年核定按月缴纳的征缴模式。自2022年1月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使用辽宁税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等“掌上办”渠道进行缴费;也可到税务部门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柜面办理缴费业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月份医疗保险费必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缴纳,逾期不缴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另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只能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否则不能及时到账,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我市能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其他银行也将陆续开通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