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份,市教育局和市第32中学在联合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查处了市32中学教师郝某某违规出现在学生校外自习场所的行为,郝某某作为人民教师,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规违纪,承诺不守诺,其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并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鉴于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及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郝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由高级<7>降为一级<10>;处分期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处分期内每年取消其1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绩效,并取消其义务教育教师比照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补差”待遇;扣发其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5年内评先评优及申报人才计划资格;2021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调离班主任岗位。处分决定装入人事档案。
这起案件的发生,说明了个别教师依然存在麻痹思想,不顾党纪行规要求,对“双减”政策、疫情防控规定执行不到位,也不排除有极个别的教师利欲熏心,对生命安全、纪律规矩毫无敬畏,妄图击穿底线、红线,对于这种无底线、无原则的行为,市教育局将出重拳,坚决予以治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学校主要领导和包保领导,严肃予以问责,绝不姑息。
2022年寒假,是“双减”政策出台后的第一个假期,为夯实我市“双减”落实工作,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积极筹备召开“2022年寒假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在2022年寒假期间集中开展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工作的通知》,各校领导和全体教师要领会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抵制校外有偿补课,杜绝参与学生校外自习活动,切实将“双减”工作落实落细。寒假是教师易发生违规违纪高风险期,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查处问责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层层压实责任,不给教师违规违纪留有空间和余地。各单位(学校)在开展治理工作中要坚持靶向发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警示教育在先,监督执纪到位。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认真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道德高线,筑牢纪律底线,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本溪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