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海民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1年1月,时任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崔海民收受某企业负责人价值3754元的白酒和香烟,为其在工程方面提供帮助。崔海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崔海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桥北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北台地区市容管理中队中队长赫洪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赫洪甡在每月正常领取公车交通补助的情况下, 使用公务用车通勤往返于市内和管理辖区之间。赫洪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赫洪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台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振云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2021年6月,曹振云违规大操大办其儿子的婚礼并利用其职务影响收受礼金10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曹振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3起案例,表现为贪念作祟、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特权不舍、违规使用公车,无视纪律、违规大操大办。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明确释放了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及“两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地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加强教育提醒,早敲常敲“警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守纪律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信息共享中深入研判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增强工作实效。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从严惩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贯通起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中共本溪市纪委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