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新举措
全市首期“家长课堂”开课
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日前,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首期“家长课堂”,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举办的首期“家长课堂”。
前不久,平山区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趁一对一辅导功课之机,对未成年被害人慧慧(化名)实施猥亵,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在案发后很长时间内,慧慧都处于一种不愿沟通、哭闹无常的极端化情绪中,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经了解,慧慧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忙于生计,夫妻二人平时缺乏对孩子的关心和陪伴。案发前,慧慧曾跟母亲表示,李某在上课时有“不规矩”行为,但母亲疏忽大意,最终导致慧慧受到了不法侵害。鉴于本案中慧慧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以检察之力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还专门为慧慧父母举办了“家长课堂”,这是我市检察机关举办的首期“家长课堂”。课堂上,未检检察官向慧慧父母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全面普及家庭监护教育知识,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增强法治观念,并聘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书记、家庭教育指导师袁明忠对被害家庭开展家庭教育评估。袁明忠根据诊断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进一步督促、引导、帮助监护人提高亲子沟通能力。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为了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督促家长“依法带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山区检察院在我市率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首设“家长课堂”等举措,有效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