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枫林】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疫情风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近日,市医保服务中心提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尽量通过微信办、网厅办、电话办或延期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确有紧急、特殊情况必须现场办理的,请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
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搜索“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或登录网址:http://www.lnbxylzx.com/,进入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官网后选择“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单位核定、单位人员新增、单位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除外)、人员明细导出等业务。特殊业务无法通过网上途径办理的,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办理。参保核定咨询电话:47116025(市中心);47603629(本溪县分中心);48833977(桓仁县分中心);47267092(明山区分中心);47191131(溪湖区分中心);47269716(南芬区分中心);47265667(高新区分中心)。
针对个人业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跨省)、常驻异地工作备案(跨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