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防控责任 筑牢战“疫”防线
市纪委监委以“强监督”拧紧疫情防控“安全阀”
“在市纪委监委第十五轮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督导中,发现存在交通场站旅客查验拥堵、核酸检测车人员配备不足、医疗机构就诊登记疏漏等突出问题,请你单位立即整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靠前监督,坚持监督专责和市防指督查督导同时部署、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市防指督查督导牵头责任,召开督查督导组调度工作会议15次,第一时间分解疫情防控督导内容,研判制定配套落实举措。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全市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评价体系,向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下发《工作提醒函》16份(次),明确监督重点,细化内容措施。组织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新冠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陆续抽查38个行业、251家单位23869人的疫苗接种情况,累计调取医学证明9439份,督促整改不规范证明55份。
针对重点场所管控、“三码联查”、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特别是秋冬季疫情防控等重点难点问题, 市纪委监委组织6个小组进行全覆盖、高频次、不间断“拉网式”督查督导21轮(次),深入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密集、落实薄弱、问题多发点位2568个,现场发现问题434项。建立“当天查、即日交、及时改”问题整改和协调解决机制,组织专人逐项梳理问题,同步更新督查事项台账。持续跟踪市防指督查督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等问题发现渠道,紧盯暴露出来的434项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111份,推动相关地区、部门堵塞防控漏洞,完善工作体系。目前已形成“常态化”督查督导、监督检查+“点穴式”反馈问题+“跟踪式”督办整改+“精准式”执纪问责的工作闭环,保障各部门、各环节衔接有序、顺畅到位。
围绕疫情防控重要措施、关键环节和工作短板,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聚焦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分类划定17条规矩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一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得到严肃处分处理。同时,细化问责主体、县级防指和督查督导组工作职责与流程,每月汇总问责情况。自《问责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问责45人、11家单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批2起2人,为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 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