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枫林】 继2021年填补职工医保异地临时外出就医待遇空白后,今年市医保局又出实招。昨天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待遇实现三个“再提升”。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保障水平,提高我市异地联网结算率,市医保局决定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待遇进行再调整,具体涉及三个方面内容。

  职工医保省外异地转诊住院待遇再提升,门槛费由2000元减低到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

  临时外出住院医保待遇再提升,职工医保门槛费由2500元降到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居民医保门槛费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35%。

  急诊抢救留观治疗待遇再提升,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设门槛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居民医保由30%调高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