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空气环境又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期,根据《辽宁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日报》我市多处因露天焚烧秸秆被相关部门查处,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4月7日,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平安岭村村民王某露天焚烧秸秆。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考虑王某患有智力残疾,身体多病,家庭困难,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因秸秆焚烧管控工作不利,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扣除平安岭村年度考核5分并罚款500元。
4月8日,桓仁县古城镇碱厂沟村村民刘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桓仁县林业部门对刘某进行500元罚款处理,同时古城镇人民政府给予碱厂沟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月8日,桓仁县木盂子管委会高俭地村四组居民郑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桓仁县林业部门对郑某进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木盂子管委会给予高俭地村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