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空气环境又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期,根据《辽宁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日报》,我市多处因露天焚烧秸秆被相关部门查处,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4月15日,明山区卧龙街道金坑村村民李某露天焚烧秸秆。经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由办事处林业站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扣除金坑村年度考核5分。
4月19日,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文治沟村村民高某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华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文治沟村网格长陈某某同志通报批评。华来镇林业站对村民高某某进行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20日,溪湖区歪头山镇日月岛街道村民白某某在挖野菜时吸烟,吸烟后未熄灭烟头,引燃荒草起火。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村民白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0元罚款,并扣除歪头山村年度考核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