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检察院开通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绿色通道”
立足检察职能 护航民企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日前,记者在市检察院获悉,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针对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外出申请难,无法有效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制定了《本溪县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方案》,为企业纾困解忧,有效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此方案的制定简化了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审批程序,明确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和未达到目的地防疫要求不得外出,确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外出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这既严格对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又畅通了其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渠道,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邓某是本溪县境内《本溪县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方案》实施后,首个提出外出申请的社区矫正对象,他提出申请后次日便收到了司法局回复的予以准假审批。在拿到准假审批后,邓某十分高兴,并保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时签到打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