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有序恢复公共场所营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业人员返岗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等措施基础上,全市酒吧、迪吧恢复营业;歌厅、舞厅、剧本杀、密室逃脱、歌吧经属地文旅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殡仪馆(服务站)、公墓、骨灰堂恢复守灵和祭扫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机构、自习室经属地审批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并落实教职工、学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保安、保洁等重点人群每天1次核酸检测。上述场所要按照“限流、分时、预约、错峰”要求,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建筑工地、高等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幼儿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不开放。

3.全市继续暂停举办各类演出、集会、促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各类线下会议、确需举办的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备。婚姻登记机关实行按预约办理登记业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继续暂停服务。

4.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