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5月25日,记者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沈丹铁路桥梁改造项目中新路线要经过南芬区内的历史遗址金坑碉堡,此举可能会使遗址受到损害,我市检察机关得知消息后,立即与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区文物保护部门等多家单位联系,合力研究制定并实施了对金坑碉堡及沈丹铁路沿线历史遗址的保护措施。

  据了解,在研究制定保护历史遗址方案的过程中,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相关负责同志为碉堡守护提供了宝贵的解决意见,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还专程来到我市与市检察院及南芬区检察院共同到达现场探查具体情况,并对铁路沿线的碉堡、断桥等多处遗址进行现场探访。勘察结束后,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及时向市检察院反馈铁路方面信息,并提出了解决意见和建议,为我市检察机关继续跟进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金坑碉堡以平移的方式移至新建设的沈丹铁路附近,并通过下达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南芬区文物保护部门在该碉堡四周设立地理界标、宣传牌,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和标志说明。同时,不断延伸保护范围,在南芬区文物保护部门的配合下,按此标准对沿线的另一处柏裕碉堡同样进行了保护, 并对沈丹铁路沿线的其他历史遗址进行了统一梳理,确保遗址得到最好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