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增强市民文明出行交通意识,日前,市交警部门在我市开展了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大屏幕曝光”行动。

  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将通过我市各主要干道上的LED屏幕,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路中各类护栏等一系列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持续曝光。据了解,关于行人在道路交通中应如何安全出行,我国交通法规中早有明文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而且有碍保持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重大诱因之一。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