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山】 记者日前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受国家东北振兴重大政策支持,继南芬区之后,我市溪湖区、明山区近期首次获得资源枯竭城市采煤沉陷区转移支付资金9600多万元。随着国家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为我市采煤沉陷区和独立工矿区等老旧城区的改造注入新的活力。
自2020年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被成功纳入采煤沉陷区和独立工矿区2项东北振兴重大政策支持范围以来,我市有力实施了溪湖区、明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南芬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民生工程。特别是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后,不断加大对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南芬区继续获得2022年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转移支付资金9041万元的基础上,溪湖区、明山区近期首次获得资源枯竭城市采煤沉陷区转移支付资金7563万元和2052万元,这些资金的落地,对当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改善矿区生产条件、提升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目前明山区、南芬区共3个重点项目通过申报2022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3537万元。明山区、南芬区、桓仁满族自治县共7个项目申报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资金专项,目前已纳入省本级资金支持范围,拟争取省本级配套资金近亿元。利用政策杠杆撬动项目加快建设,将加速项目实际成效尽快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民生优势,促进民生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