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继续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部署,为做好我市全员核酸检测静态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交通管制,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全市社会车辆禁止通行,公共交通全部临时停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22年8月25日、26日的早6时--午12时期间,除保障城市运行的交通外,全市范围内所有客运站、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行,所有社会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和应急保障工作的车辆须持统一核发的《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当天各疫情防控服务点要实行严格管控,域外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溪,确有必要的,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申领《通行证》,在入溪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点接受查验后,就地参加核酸检测,前往目的地途中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域内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离溪,确有必要的,应向属地社区报备并申领《通行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市。各县(区)要严格控制当天出市及来(返)溪车辆人员的报备工作,并核发车辆人员《通行证》,尽力减少车辆和人员流动。
三、各企业除应急保障保供物资车辆持《通行证》通行外,其他车辆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本钢等重要生产保障保供物资无法及时办理《通行证》的,由企业到疫情防控服务点接引闭环管理放行。
四、组织市区100台出租车成立应急交通车队,保证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的应急交通出行,确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电话预约叫车服务。
(应急交通车队调度电话:
平山区15804144966、15841488815;
明山区15941414047、13841404466;
溪湖地区18241435009;
彩屯地区13941418966)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依法处理。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