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彻底查清潜在感染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9月8日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含高新区)、南芬区、本溪县和桓仁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含高新区)、南芬区、本溪县和桓仁县全部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各县区隔离点、健康驿站的工作人员。
集中、居家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
二、采样时间
2022年9月8日(星期四)6时至11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市民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并在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下,分批、错时、有序前往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配合采样工作。要全程佩戴口罩,不与他人交谈,保持2米以上间距。请注意天气变化和出行安全。
(二)为确保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效果,在采样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居家办公。如不能居家办公的,所在单位要履行单位的主体责任,主动、有序组织本单位职工到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采样时,请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没有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也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采样结束后,请自觉遵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不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辽事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及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