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9日起,解除溪湖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居仁路23#、21#楼;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小区14#、15#、16#、17#楼中风险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积极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