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会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各类公共场所的入口管理,现就加强公共场所查验扫码等要求通告如下:
一是即日起,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须持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扫“溪安码”,积极配合查验工作。
二是各类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及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扫“溪安码”等防控措施,确保“逢进必查、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三是各类公共场所要结合人流量和场地通行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查验区域,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操作条件的人员,可采取“反向扫码”、人工登记等方式查验。
四是医疗机构对于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由拒诊。
五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查验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六是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应当主动亮码、扫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拒不配合的,各类公共场所可拒绝进入;对滋事、闹事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