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
奋力谱写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本溪实践新篇章
本溪人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下,紧跟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鲜明的特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将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厉行法治,站位法治本溪建设第一线。良法是善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强化振兴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紧紧围绕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基层减负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形成了一批具有本溪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助推本溪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作为人大工作牢牢把握、全力服务的大局。
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2017 年 3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地生根,我们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建设“四个机关”。坚持以政治机关建设引领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持之以恒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严从实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持续强化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大兴调研之风,厚植为民情怀,崇尚实干担当,人大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服务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生态就是我们自己”的意识,发扬斗争精神,自觉做政治生态的建设者、“护林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以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本溪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为本溪全面振兴做贡献
在中共本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推动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蓬勃发展。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积极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一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得到重视和支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献计献策。围绕高质量发展协商建言。围绕疫情防控积极作为。特别是今年 8 月下旬和 9 月初,在我市经受新一轮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市政协全面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派出 4 名领导同志赶赴溪湖区高中风险区的火线,与基层一线的干部群众共同抗疫,市政协机关还组织了 18 人的突击队下沉社区,参与岗位值守、核酸检测、物资运送,其他居家的党员干部也积极参与所在小区的志愿服务,政协系统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敢于担当作为,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了政协力量。
始终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情怀,助推民生改善作出了新贡献。助推民生改善。助力精准脱贫,围绕养老产业发展、观音阁水库水源地保护、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民生问题解决。助推市域治理。围绕《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法》(草案)《本溪市旅游条例》《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前协商,助推了法治本溪建设。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公交优先、地沟油整治、分级诊疗等议题开展民主监督,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落实解决。助推文化建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高质量完成《本溪通史》《本溪满族史》编撰任务,丰富了本溪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增强了文化自信。
始终坚持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广泛汇聚团结奋斗正能量。以界别活动面向群众传播共识。以畅通协商民主渠道汇聚振兴合力。以推动协商向基层延伸凝聚民心民智。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将在中共本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在推进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征程上,展现更大担当和更大作为。
市委政法委:
奋力打造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以打造更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科学统筹、稳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各类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全面落实政法机关改革,政法各单位机构职能得到优化。出台了《本溪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试行)》《中共本溪市委政法委员会案件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制度不断完善。
强力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激发审判检察内生动力。持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改革,进一步促进优秀审判资源回归一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后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精简40%;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三类”人员转任交流常态化机制,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机制逐渐完善,登记转换及按期晋升工作有序开展,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顺利完成。
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分离现象,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强力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确保对司法权运行实现有效监督。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监管体系、政法机关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机制、政法领域服务管理行为监督体制、政法队伍管理监督制度、智能化制约监督体系等六大方面开展工作。审判机关制定院长、庭长、审判长行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制度机制,细化“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为院、庭长行使监督职权设置红线。进一步规范检察官、辅助人员办案权限。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对我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督导考核,为本溪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市委统战部:
擦亮多党合作品牌 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市委统战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擦亮多党合作品牌,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各方面力量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全面加强政党协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坚持每年年初制定政党协商计划,并向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近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50余次。
扎实开展参政议政工作。拓展知情明政渠道,建立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制度,加强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负责人联谊交友,强化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以建言献策“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向中共本溪市委提出意见建议,一批重要建议已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占有适当比例的规定,推进各民主党派主要成员到市直部门挂职,推动各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近年来,支持各民主党派先后围绕脱贫攻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并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监督对口协商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地改进工作,展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司法局:
多措并举统筹做好我市法治建设工作
本溪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市的发源地,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18年12月,市委组建了法治建设委员会,先后3次组织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 6 次审议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定了《本溪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本溪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为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多措并举统筹做好我市法治建设工作。
率先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体系。今年 1 月,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在深入开展法治督察的基础上,先后编发工作通报 4 期,通过问题倒逼传导压力,规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该体系的建立得到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认可。
坚持立法先行护航“生态立市”建设。紧紧围绕实施推进“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市委设立立法专班,制定《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开创全国地级市生态立法的先河;建立了以涉关绿色生态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托的“1+N”法治保障体系;申报的“发扬立法首创精神 护航生态立市”项目,已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创新本溪普法新形式 打造本溪普法新天地”“溪湖区‘2+4’多元化解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获评辽宁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
统筹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民普法工作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增强法律意识”转变,从“增强全面法治观念”向“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跃升,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四连冠”的城市。2020 年,在全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中,我市代表全省地级城市接受了国家检查验收,并得到了充分肯定。今年初,102岁的原司法部部长邹瑜为我市题写了“新中国普法从这里走来”牌匾,勉励我市传承“全国普法发源地”优良传统,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再创佳绩。
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市司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