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全局谋划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一法一规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尤其在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我市以此为契机,迅速将“本溪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本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32个成员单位组成, 并根据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先后印发了《本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本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责任和重点。同时,各县区也初步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2021年,市检察院联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11家单位,制定了《本溪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式。

  履职尽责 持续提升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能力

  市民政局将21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纳入保障范围,自今年7月起,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按上年标准的5%和7%比例增长,增长后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90元和2059元。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市司法局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近两年来受理未成年人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9件,全部实现“一次性”告知和“零等待”服务。市医保局实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倾斜政策,重残儿童康复项目支付政策;健全了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救治等兜底制度;资助贫困家庭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市公安局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职责,为14名农村留守儿童解决了户口。市卫健委与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本溪市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方案》,为新生儿提供疾病免费筛查服务等。

  为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市民政局还与壹基金联合成立全国首家本溪市“三留守”儿童服务站,为全市36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设立7所儿童服务站,为孩子们提供常态化服务和帮助;联合启动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素质教育及驻校社工等系列服务项目,为每个走进服务站的儿童建立了一人一档的信息台账。

  凝聚合力 推深做实未成年人长效保护工作

  2021年4月,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法润童心 ‘未’爱护航”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兼具办案、疏导、帮扶、救助、普法、保护六位一体功能的“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合作下,倾力打造“一中心、六基站、五维度、多支点、广聚能”立体化关护体系:建立一个关护中心、六个基层院关护站,以中小学校116名法治监督员为支点,从“政法、行政、学校、家庭、社会”五个维度发力,做好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市委政法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本溪建设考评体系。宣传、公安、教育、文化、网信办、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了全市出版物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文化场所集中检查专项行动,深化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工程,集中组织开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赵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