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部署,为做好我市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静态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交通管制,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全市社会车辆禁止通行,公共交通全部临时停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5日的早5时-午12时期间,除保障城市运行的交通外,全市范围内所有客运站、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行,所有社会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和应急保障工作的车辆须持统一核发的《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各疫情防控服务点要实行严格管控,域外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溪,确有必要的,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在入溪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点接受查验后,就地参加核酸检测,前往目的地途中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


三、全市人员非必要不离溪,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溪的,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登记报备,凭当日核酸检测采样记录方可出市,离溪后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各企业除应急保障保供物资车辆持《通行证》通行外,其他车辆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重要生产保障保供物资无法及时办理《通行证》的,由企业到疫情防控服务点接引闭环管理。


五、组织市区100台出租车成立应急交通车队,保证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的应急交通出行,确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电话预约叫车服务,乘坐时需提供当日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应急交通车队出租车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要求,采用电话预约叫车的形式提供应急出行服务,不得在路面巡游经营。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依法处理。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