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推进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车晓丹】 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民盟本溪市委关于推进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在全国率先起草并实施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矿山企业,积极宣传《条例》,多措并举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区摸清底数,争取政府支持和其他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共同分解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争取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绿色矿山6家,4家通过省绿色矿山专家组复核,2家需要整改完善,今年力争完成12家绿色矿山建设。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我市坚持把保护环境放在优先位置,严格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档案和诚信档案。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聘请技术队伍积极跟踪,点对点指导,对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存在的问题逐一给予建设性意见,帮助矿山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山企业完成相关建设内容和自评估后,聘请技术队伍进行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最后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