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快报》和辽宁省卫星遥感平台监测数据推送的疑似火点信息,我市多起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10月23日,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民主村姜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碱厂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民主村村委会主任金某全镇通报批评。

  10月24日,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奚堡村村民闫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由公安机关对阎某处以500元罚款,同时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约谈奚堡村村委会主任韩某。

  10月2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南营坊村王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东营坊乡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南营坊村村委会主任梁某全乡通报批评,对秸秆焚烧当事人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10月2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碱厂村魏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碱厂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碱厂村村委会主任赵某全镇通报批评。

  10月29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马城子村于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南甸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马城子村两委负责人武某全镇通报批评,给予马城子村包片护林员王某全镇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0元,将当事人于某移交镇公安派出所训诫。

  10月29日,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中河村金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经连山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中河村村主任顾某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中河村顾家屯村民组管片护林员宫某予以全镇通报批评,罚款500元。对当事人金某进行训诫和谈话教育。

  11月6日,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柳林子村村民李某擅自露天焚烧秸秆。林业部门对李某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华来镇党委对柳林子村村委会书记马某给予以通报批评。

  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空气环境又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露天焚烧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