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涉疫场所存在较大传播扩散风险,请有以下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或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1月27日(含当日)以来,到过明山区牛心台下牛社区“玉梅超市”的相关人员;
2、11月26日(含当日)以来,到过明山区银亿汇纪元台球厅的相关人员。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