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风险区如下:

下列区域解除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1.平山区平山路80栋5单元
2.平山区三合街9栋4单元
3.平山区三合街23栋6单元
4.平山区高中街13栋4单元
5.明山区合成路6-15栋(富祥家园二期B区15号楼)
6.明山区永明路49栋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48个,低风险区3个(后附本溪市高低风险区汇总表)。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本溪市高低风险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