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促使我和行政机关终于和解了,法院说我的两个案子都结案了,我终于可以坐飞机去谈生意了。”辽宁省铁岭开原市某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高兴地说。
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中,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破解行政执行“困境”,促成了执行和解,帮助法院实现了案结事了。
工作中,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运用网络大数据,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检索查询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法院是否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同时核实案件“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检索执行案件信息过程中,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有“限制高消费”情况,同时,在该网站检索出两件其与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即该企业在2016年、2020年先后两次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但因企业已经停止经营活动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了执行。针对这一情况,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对此展开同步案件监督和争议化解工作。
经查,2016年9月30日、2020年1月27日,铁岭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向该企业作出行政罚款,后向银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银州区人民法院以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
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向法院提出了恢复强制执行的检察建议。同时,通过调阅执行卷宗、现场调查核实、研判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在执行卷宗的一份询问笔录中看到当事人说:“我想分期付款”,发现该案有化解争议的可能。
随后,办案组先后3次到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通过与李某某交流,了解到该企业确有经营困难,在法院依法采取查封企业车辆、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后,李某某在开展商业交流、买卖活动等方面受到很多限制。通过细致地释法说理,促使其愿意主动缴纳罚款。
银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要求、民营企业的诉求,在近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法律法规研讨、政策执行研究,不断寻求促进和解的方法。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执行协议》,化解了多年的行政争议。
“我们很开心,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努力,化解民营企业和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银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陈营说。
在实践中,铁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大数据排查、案件检察监督、线索核查等方法,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检察监督的职责,提高执行案件检察监督的办案效率。同时,为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这一更高目标,促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铁岭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在全市对此类问题进行系统性排查、系统性解决,通过对不同数据的对比、碰撞,梳理出尚未移送和已经移送执行的案件数据,从“大数据”中筛选出符合监督条件的各类案件,并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据统计,2022年,铁岭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0件,办理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7件、行政审判行为违法监督案件15件,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制发社会综治检察建议6件,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两件,行政违法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