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2022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

  本报讯 【记者 王舒】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2年,该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1+5”行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稳中有进,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并结合实际确定53条具体举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检查企业520家、设备1230台(套),排查各类隐患156项,组织全市100余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查各类安全隐患230项,整改230项。该局还围绕全面完成特种设备三年行动工作目标,推进特种设备安全“1+5”专项行动。全面总结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48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对全市5家公用管道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涉及公用管道数量168条,总长度207.58公里,完成隐患管道141公里;24家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及1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全部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12万余只气瓶纳入追溯体系;大力推进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共执法检查企业170余家,深入企业督查指导26家次,排查并整改隐患50项,查处违法案件3起;组织开展锅炉安全环保节能专项检查,抽查相关企业35家;对全市现有起重机械加装“双限位”装置开展隐患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80余家,目前,共2217台桥式、门式起重机完成“双限位”装置加装。该局在全市范围内贯彻实施《辽宁省电梯管理条例》,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加强电梯平台智慧监管,全市平台覆盖率达90%以上。组织鼓式制动器排查,目前,已拆解保养电磁铁电梯数量864台,确认免拆解电磁铁电梯数量1323台,更换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电梯数量38台;设立按需维保试点1个;无纸化维保试点单位5家;维保电梯达到2500台,占全市电梯总数的50%以上。

  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特别是“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79人次,检查企业532家,对7家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全年开展电梯和燃气管道2次业务培训,培训各类人员50余人次。组织县区30余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

  对超期未检设备进行专项整治,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三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超期未检台账,共排查各类特种设备12686台套,发现安全隐患280起,整改280起。

  市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他们主动降低餐饮住宿企业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共减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12770元,惠及餐饮住宿企业及工商户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