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法院建立涉企案件“评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精执”新机制
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
本报讯 【记者 尤勇】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平山区法院建立健全涉企案件“评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精执”新机制,缩短大量简单案件的诉讼周期,为市场主体快速维权、减少时间和诉讼成本提供便利,在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的同时,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展现出基层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与作为。
“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各阶段、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给出有效解决方案和处置意见,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基层法院,平山区法院在立案阶段,就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初步评估,按难易程度和具体情况,给予明确的诉讼指引。在保全阶段,针对评估保全行为可能对企业资金的可流动性、商业信誉、企业维持正常运营的影响程度,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刑事审判中,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法准确甄别涉案财产。在行政审判中,对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问题引发的涉企行政争议的影响评估,充分听取企业的合理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民商事审判中,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审慎审理股权类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在执行阶段,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重点评估执行时机、策略和方法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确保公正高效执结。去年,该法院在审理一起本市某企业主李某醉酒危险驾驶一案中,对被告人延缓收押,先让其完成广州和沈阳两次家具博览会重要业务和生产经营事务处理后,再对其进行收押。此次柔性司法将企业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受到了各方好评。
为进一步切实提高涉企案件的办案质效,平山区法院持续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治理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胜诉退费不及时”“年底不立案”“随意终结本次执行”等18个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20件涉企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分析并清零;对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和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尚无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行为。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了专门窗口,每天由专人负责对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办理退费;对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均为符合条件案件。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平山区法院还常态化开展了企业办案、办事、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和“法官进企业”等暖企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和“涉企案件法官会见窗口”,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了“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接待室”和“法官判后答疑室”,出台《立案工作规范》,确立了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班子成员带头走访企业,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平山区法院在桥头法庭成立“涉企案件合议庭”,主动走访北营公司等企业,问需于企。该法院设立的“知识产权合议庭”在审理上海某餐饮公司诉我市某连锁豆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经过积极沟通、协调,最终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既维护了知名商标方合法权益,也助力了地方民营餐饮企业发展。平山区法院还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开展涉金融企业案件清理及“清收挽损”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了金融环境。仅2022年,平山区法院便审结涉企纠纷1145件,涉案标的1965万元;审结涉企刑事案件10件,打击犯罪分子12人;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66件,到位标的约1.07亿元。精准的司法服务举措,取得了为企业纾困的显著成效,平山区法院因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