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化名)别怕,以后我们都是你的家人。”这看似平常的一句话,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却把它牢牢记在心上,并用尽全力去践行诺言。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说起,小丽是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对象。本应快乐无忧的她,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失去了双亲,只得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当身边的高中同学在为实现人生理想伏案拼搏时,小丽却不得不面临辍学的危机。

  得知小丽的现状后,桓仁县检察院在核实情况后立即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汇报。小丽是在读高中生,即将面临高考,而她的奶奶年老体弱,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为最大限度帮助这一老一小,省、市检察院主动与桓仁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8万元发放到小丽和她的奶奶手中。

  解决了燃眉之急后,如何让司法温情再行一步,帮助小丽继续学业,让她的奶奶颐养天年,成了桓仁县检察院决心努力解决的问题。他们先后主动对接了县妇联、镇政府和小丽就读学校,以争取更多社会救助帮扶。在检察官们的积极推动下,县妇联给予小丽祖孙二人农村困难妇女救助款2000元,八里甸子镇政府为二人提供了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县第一高级中学减免了小丽的学杂费,并给予每月500元的伙食补助。

  不仅如此,今年小丽备战高考期间,桓仁县检察官们担心她压力过大,还时常与其班主任联系,了解小丽的学习生活状况。临近高考,检察官们给小丽打去了加油鼓气的电话。电话另一头响起了小丽自信的声音:“检察官哥哥姐姐们放心,我会调整好心态,努力学习,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

  如今,小丽也兑现了诺言,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曾经折翼的“雏鹰”,在司法救助下得以振翅,飞向属于她的那片广阔天空。

  记者手记: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及时支付救助金。但一次救助不是目的,长期帮扶让救助对象终身受益,才是奋斗的终极目标。正如承办此次案件的检察官所说:“有人说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条框框,但我们认为司法办案更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关怀与温暖,让他们能更长久受益。”而这正是我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

  本报记者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