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投入亿元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支持山城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徐国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今年上半年,市财政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投入各类资金1.2亿元用于改善和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为支持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为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日前,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大峪校区建设项目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支撑城市规划布局、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更好满足大峪地区百姓就近“上好学”的现实需求。为了推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市财政局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涉关财政各项工作,优先安排2023年部门预算扩建项目资金1500万元,并及时拨付前期费用等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绩效评估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造福群众。

  除了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大峪校区建设项目外,市财政局还集中支持了全市60所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改薄强基,提升基础设施,优化办学条件,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让群众更满意的目标。在本级财力允许范围内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资金,资金分配方案充分考虑部门预算安排情况,选取符合要求、当前急需的项目,避免项目和资金安排出现重复交叉;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着重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通过购置纸质图书,配齐教学设备,改造教室环境,提升校园设施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学校硬件资源,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能力;设立合理绩效目标,抓紧抓实项目进度,动态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实现全过程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确保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