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冰凌】 南芬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消除腐败存量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查办的“微腐败”“万件清理”案件,突出四个“精准”,在全区开展招投标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释放以精准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强烈信号。
在精准腐败领域上着力。紧扣营商环境领域,制定并印发《南芬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责成各单位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整治招投标监管领域乱象,打破工程项目招投标潜规则,大力惩治营商环境隐性腐败。
在精准排查自纠上用力。南芬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各单位全面起底梳理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开评标人员、招标代理公司名单。全区49家单位对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排查,涉关公职人员主动向纪委说明情况,上交违纪所得。
在精准容错纠错上聚力。南芬区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扎实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上交违纪所得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视情节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鼓励干部主动担当、踏实做事。
在精准以案促改上发力。南芬区纪委监委针对招投标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在开评标过程中违规收受招标代理公司好处费问题下发通报1次。区监察委员会聚焦查处的招投标领域案件向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单位制度的监督管理,深入查补本单位监督管理漏洞;结合问题整改,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和廉政自查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